中共济南市莱芜区纪委
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16 09:00 信息来源:济南市莱芜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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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大王庄镇竹园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明森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55日,时任竹园子村党支部书记张明森、党支部委员张延杰、两委委员张明俊、张延新,以及8名村民共12人,去往临沂学习考察农家乐。参观结束后,经村民提议,张明森决定并带领村民到沂蒙山景区借道旅游,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景区门票、观光车票费用共计1800元。20213月,大王庄镇党委给予张明森党内警告处分。

二、杨庄镇小桥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树奎违规接受本村贫困户宴请问题。20151224日,时任小桥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树奎,在发放贫困户扶持物化补助资金工作过程中,违规接受贫困户的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213月,杨庄镇党委给予王树奎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案例,涉及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宴请等情形,均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三令五申、坚决禁止而又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以身试纪试法,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

端午节将至,纠治“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要对各类歪风陋习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要针对突出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规范完善。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抓住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体贯通;要坚持纠治四风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从严从重惩处;要坚持系统观念,确保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纠治不正之风,倡导新风正气,为建设幸福和谐新莱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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