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召开了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
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红十字会机关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聚焦巡察重点,深化政治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工作安排情况;聚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凝心聚力,积极协同配合,把握契机,抓好整改落实,与区委巡察组一起,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向区委交出圆满答卷。
区红十字会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加强联络沟通,及时全面真实提供各项资料,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坚持党性原则,严肃纪律作风,以实事求是的精神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坚持立行立改,以优良的作风抓实整改任务,推进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委巡察组在区红十字会工作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6月6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863479972(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寄信地址: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北楼507室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71100;网上邮箱:lwqwxc3z@jn.shandong.cn;还设置了1个巡察组意见箱,位于莱芜区花园北路49号区红十字会门口。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红十字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