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6年3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
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部机关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政治体检、政治把脉。开展本次巡察,既是区委的明确要求,也是推动区委组织部加强党的建设、压实政治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
会议指出,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全力支持监督,共同把这次巡察任务完成好。
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表示,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委组织部的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组工干部的关心爱护。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全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关系到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底气更足、腰杆更硬,就必须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自觉端正态度、虚心接受监督,全力配合做好本次巡察工作。
区委巡察组在区委组织部工作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至6月30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3863463783(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通信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北楼503室;网上邮箱:lwqwxc1z@jn.shandong.cn;还设置了1个巡察组信箱,位于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13楼东侧楼梯口。巡察组主要受理巡察范围内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被巡察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以上均含离退休、已调离)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涉法涉诉类、征地拆迁类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