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6年3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
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区司法局其他区管领导干部、直属各单位、各科室、各司法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区司法局党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全力支持监督,共同把这次巡察任务完成好。
会议指出,区司法局全体成员要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配合,对巡察反馈意见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区司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区司法局和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要全力支持配合,以最实举措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抓好整改落实,以最严要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区司法局将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的具体实践中,以巡察整改落实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向区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区委巡察组在区司法局工作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至6月30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3863463782(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通信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北楼509室;网上邮箱:lwqwxc4z@jn.shandong.cn;还设置了1个巡察组信箱,位于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7楼西侧楼梯口。巡察组主要受理巡察范围内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被巡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以上均含离退休、已调离)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涉法涉诉类、征地拆迁类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